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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网集团8722总站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2-07-1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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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太阳网集团8722总站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太阳网集团8722总站

建设地点: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镇南汪路6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太阳网集团8722总站位于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南汪路66号,现有审批产能为年炼钢110万吨及轧钢68万吨。为进一步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优化炼钢工艺和总图布置成为企业的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企业拟在原厂区的基础上向东面延伸新增用地237.08亩、利用原部分用地71.67亩,新增建筑面积143900.41平方米及配套相关设备,退出原70吨电弧炉2台、原90吨LF精炼炉1台和原120吨LF精炼炉1台,淘汰R8六机六流连铸机1台。建设140吨电弧炉1台、140吨LF精炼炉2台、电炉和精炼炉高位加料系统、R9六机六流方坯连铸机2台。保留原棒材生产线1条,建设配套1条优特钢高速线材生产线、1条高速棒材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余热回收发电装置、超低排放除尘系统、水处理系统、钢渣处理设备、钢铁原材料精整设备、天然气调压系统、10000m³/h制氧机等设备以及220kV变电站和智能化管理中心等。项目将减少普通热轧带肋钢筋55万吨,增加优质耐腐蚀高强度抗震钢筋、钒钛高强度建筑钢筋、工业用钢材等高端产品55万吨,保持原产能不变。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利税达到10亿元,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电弧炉能效水平达到标杆水平,污染防治达到钢铁超低排放要求,将有力拉动缙云县乃至丽水市经济增长,也是落实全身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表现。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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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表3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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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太阳网集团8722总站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南汪路66号。为进一步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企业拟在原厂区的基础上向东面延伸新增用地237.08亩、利用原部分用地71.67亩,新增建筑面积143900.41平方米及配套相关设备,实施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后将减少普通热轧带肋钢筋55万吨,增加优质耐腐蚀高强度抗震钢筋、钒钛高强度建筑钢筋、工业用钢材等高端产品55万吨,保持原产能不变。本项目的实施已经取得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太阳网集团8722总站技术改造升级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函》,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布局调整后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太阳网集团8722总站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阳网集团8722总站

联系地址: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南汪路66号

联系人:翁培和        联系电话:1526877655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莲都区丽南花苑1幢副楼2楼   

联 系 人:陈苏文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镇和泰城17号楼(新区中信银行对面)第十二层

联系电话:0578-3315719

(4)建设项目所在街道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缙云县壶镇镇括苍北路3号

联系电话:0578-327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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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1日